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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验室安全管理细则

时间:2014-11-06浏览:830

  为进一步完善实验室的管理,切实提高实验室的管理水平,针对实验室管理及仪器使用过程中出现的相关安全问题,特制定如下管理细则:

  一、任课教师应在教学前,对实验仪器设备进行检查、熟悉,教会学生正确使用的方法、步骤等环节,避免仪器设备无谓的损坏;

  二、任课教师在教学前后,应检查实验仪器设备的完好情况,若发现仪器设备有损坏现象,可及时向实验室管理人员报告,由管理人员进行登记、报修等工作;

  三、教学所需仪器设备由任课教师统一借用,并出具借用清单;

  四、烙铁使用前后都必须放在烙铁架上,避免高温的烙铁直接接触桌子、纸张等易燃物品,电源线等不可搭在电烙铁上,避免电源线着火或烫坏电线导致触电而引起安全事故;

  五、实验教学结束后,任课教师应组织学生对实验器材进行清理工作,按规定摆放仪器设备,同学离开实验室前必须将设备的电源插头从插座上拔掉,并把插座电源关闭;

  六、长期借用固定实验室,任课教师每次上课结束后,应将在其它实验室内的实验器材设备全部归至借用的固定实验室内,并锁好门窗、关闭电源和空调方可离开,以免器材丢失等系列安全问题;

  七、凡因课程需要需晚间、休息日借用实验室的班级,需填写申请单,由任课老师签字、实验中心主任批准。借用实验室不得进行与课程无关的活动,使用过程中需安排值班,注意相关安全问题,上课结束时最后一名离开实验室的同学必须与保安交接并关闭电源门窗后才可离开;

  八、与课程无关的人员不得进入上课实验室,每次课程结束后,请上课同学注意实验室卫生,及时清理个人物品;

  九、实验室管理人员要协助任课教师做好仪器设备的准备,每天课程结束后必须对相关实验室进行检查,以确保安全。

  十、在遵守以上管理细则的同时,请上课师生严格遵守文正学院颁布的《苏州大学文正学院实验室教学管理规定》、《苏州大学文正学院实验室开放的暂行规定(试行)》、《文正学院实验室守则》、《文正学院实验室安全守则》及《文正学院特种实验室管理规定》等相关实验室管理规定。

                                           

 

   实验与实习管理中心

                                                  2013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