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教学仪器设备必须按教学计划和大纲规定的实验项目进行采购立项。
2.按《苏州大学文正学院采购实施细则(试行)》执行,实施设备采购。
3.新购仪器设备到货后,应立即组织验收,并录入苏州大学文正学院资产管理数字化平台。
4.仪器设备的管理应做到院有总帐,实验室有分帐,设备有编号并做好动态记录。实验与实习管理中心每年组织对账一次,做到帐物、帐帐相符。
5.实验室管理人员应认真做好仪器设备的管理和维护保养,以保证仪器设备的完好率。
6.实验仪器设备如发生故障或损坏应及时向中心汇报。对管理不善或不遵守操作规程等造成仪器设备丢失、损坏等,除批评教育外,按有关规定作赔偿。
7.实验室仪器设备的借用按《文正学院实验室仪器设备借用规定》办理。
8.仪器设备的报损报废,应严格按规定要求和程序办理,经院长办公会批准后,方可办理注销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