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进行实验之前应先阅读使用化学品的安全技术说明书,了解化学品特性、影响因素与正确处理事故的方法,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
2、实验人员应配带防护眼镜,穿着适合的实验工作服,长衣长裤,不得穿短裤短裙以及露趾凉鞋。
3、严格按实验规程进行操作,在能够达到实验目的和效果的前提下,尽量减少药品用量,或者用危险性低的药品替代危险性高的药品。
4、使用化学品时,不可直接接触药品、品尝药品味道、把鼻子凑到容器口嗅闻药品的气味。
5、严禁在开口容器或密闭体系中用明火加热有机溶剂,不得在普通冰箱中存放易燃有机物。
6、不得一起研磨可引起燃爆事故的性质不相容物,如氧化剂与易燃物。
7、使用剧毒化学品、爆炸性物品或强挥发性、刺激性、恶臭化学品时,应在通风良好的条件下进行。
8、涉及管制类实验材料的管理人员及操作人员均须参加指定培训,具备相应的知识和应急技能,并取得合格证;使用管制类实验材料的实验室应根据所用管制类实验材料的种类、安全特性、使用量和使用方式,建立健全管制类实验材料的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操作人员应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提前配备必要的应急物资,保证使用安全。
9、易制毒化学品只能用于合法用途,严禁用于制造毒品,不挪作它用,不私自转让给其它单位或个人。
10、为加强流向监控,使用剧毒化学品、易制毒化学品、爆炸品、易制爆化学品应逐次记录备查。
11、禁止个人在互联网上发布危险化学品信息。